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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新规

栏目:新闻    时间:2022-01-15 21:53   来源: 东方网   阅读量:6246      关键词:

《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于2021年底印发施行,2015年实施的控制指标同时废止。

新的控制指标强调,工业项目原则上安排进入各类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

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且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0%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新的控制指标对产业园区入园项目产出强度,地均税收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项目产出强度:国家级不低于8100万元/公顷,自治区级不低于7300万元/公顷,其他级别不低于6200万元/公顷综合类产业园区入园项目产出强度:国家级不低于5500万元/公顷,自治区级不低于4200万元/公顷,其他级别不低于3400万元/公顷外向型经济类产业园区入园项目产出强度:国家级不低于4100万元/公顷,自治区级不低于3600万元/公顷,其他级别不低于2900万元/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项目地均税收:国家级不低于350万元/公顷,自治区级不低于300万元/公顷,其他级别不低于220万元/公顷综合类产业园区入园项目地均税收:国家级不低于195万元/公顷,自治区级不低于175万元/公顷,其他级别不低于155万元/公顷外向型经济类产业园区入园项目地均税收:国家级不低于170万元/公顷,自治区级不低于155万元/公顷,其他级别不低于140万元/公顷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13日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未来三年间海南将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鼓励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购买存量建设用地,依据规划转型用于海南省鼓励的产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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